全國雙層液氨儲罐設備廠家在獨立設置的調壓站或露天調壓裝置的小保護范圍內,不得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調壓設施安全的活動:
1 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
2 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
3 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4 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5.2.6 在獨立設置的調壓站或露天調壓裝置的小控制范圍內從事本規范第5.2.5條列出的活動時,應與燃氣運行單位制定燃氣調壓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在小控制范圍以外進行作業時,全國雙層液氨儲罐設備廠家仍應保證燃氣調壓設施的安全。
5.2.7 調壓設施周圍應設置防侵入的圍護結構。調壓設施范圍內未經許可的人員不得進入。在易于出現較高侵入危險的區域,應對站點增加安全巡檢次數或設置侵入探測設備。
5.2.8 調壓設施周圍的圍護結構上應設置禁止吸煙和嚴禁動用明火的明顯標志。無人值守的調壓設施應清晰地標出方便公眾聯系的方式。
5.2.9 調壓站的調壓裝置設置區域應有設備安裝、全國雙層液氨儲罐設備廠家維修及放置應急物品的空間和設置出入通道的位置。
5.2.10 露天設置的調壓裝置應采取防止外部侵入的措施,并應與邊界圍護結構保持可防止外部侵入的距離。
5.2.11 設置調壓裝置的建筑物和容積大于1.5m3的調壓箱應具有泄壓措施。
5.2.12 調壓站、調壓箱、專用調壓裝置的室外或箱體外進口管道上應設置切斷閥門。高壓及高壓以上的調壓站、調壓箱、專用調壓裝置的室外或箱體外出口管道上應設置切斷閥門。閥門至調壓站、調壓箱、全國雙層液氨儲罐設備廠家專用調壓裝置的室外或箱體外的距離應滿足應急操作的要求。
5.2.13 設置調壓裝置的環境溫度應保證調壓裝置活動部件正常工作,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濕燃氣,不應低于0℃;
2 液化石油氣,不應低于其露點。
5.2.14 對于存在燃氣相對密度大于等于0.75的可燃氣體的空間,應采用不發火花地面,人能夠到達的位置應使用防靜電火花的材料覆蓋。
5.2.15 當調壓節流效應使燃氣的溫度可能引起材料失效時,應對燃氣采取預加熱等措施。
全國雙層液氨儲罐設備廠家
- 全國做雙層液氨儲罐的廠家 2024-11-01
- 全國做雙層液氯儲罐的廠家 2024-11-01
- 全國做液氯儲罐的廠家 2024-11-01
- 全國做液氨儲罐的廠家 2024-11-01
- 全國做換熱器設備的廠家 2024-11-01
- 全國做化工塔器設備的廠家 2024-11-01
- 全國做大型平底儲槽的廠家 2024-11-01
- 全國做球罐設備的廠家 2024-11-01
- 全國的非標儲罐設備廠家 2024-11-01
- 全國的非標壓力容器廠家 2024-11-01
- 全國的低溫儲罐廠家 2024-11-01
- 全國的壓力容器廠家 2024-11-01
- 全國的氫氣儲罐設備廠家 2024-11-01
- 做低溫儲罐抽真空業務的公司 2024-11-01
- 甘肅省做化工設備的廠家 2024-11-01
聯系方式
- 電 話:17515406899
- 業務經理:陳子輝
- 手 機:17515406899
- 微 信:1751540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