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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設計管道的設計院
      發布時間: 2024-08-23 10:26 更新時間: 2024-11-01 09:00

      設計管道的設計院本條作用和作用力的規定,參照了美國國家標準ASMEB31.4-2012中的相關條文并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增加了清管、車輛及行人、檢修荷載、水浮力及施工臨時荷載。在進行管道設計時,設計人員應根據實際可能同時發生的荷載進行組合,并按本規范第5.2.3條規定的應力限用值和第5.5節的計算方法進行強度校核。
          考慮到管道是柔性結構,有一定的適應變形能力,依據1976年唐山大地震對秦京管道破壞情況,地震動峰加速度為0.1g以下時管道沒有損壞,故本規范將設防地震動峰加速度明確為0.1g以上。
      5.1.2 本條規定的管道設計壓力參照了美國國家標準ASME B31.4-2012中的相關規定,并結合我國國情與實際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了修正。
          關于設計內壓力,由于我國不少輸油管道設置反輸流程,因此應考慮兩種輸送條件下的高穩態操作壓力。
          考慮到管道在施工和運行期間,設計管道的設計院可能會出現外壓力超過內壓力的情況,因此,所選用的管道壁厚應有足夠的強度,以防壓扁。
      5.1.4 本條采納了美國國家標準ASME B31.4-2012中的相關規定,即管道大瞬間壓力不應超過設計內壓力的1.1倍。鋼管,如有出廠證明及制造標準資料,經鑒定及試壓合格后,可按公式(5.2.1-1、5.2.1-2、5.2.1-3)計算許用應力;

      屏幕截圖 2023-11-07 104418

          4 對于為了達到規定的低屈服強度要求而進行過冷加工(控軋、冷擴),設計管道的設計院并在其后曾經加熱至大于或等于300℃(焊接除外)的鋼管,其許用應力應按公式(5.2.1-1、5.2.1-2、5.2.1-3)計算值的75%取值;
          5 鋼管的許用剪應力不應超過其低屈服強度的45%;支承外載荷作用下的許用應力(端面承壓)不應超過其低屈服強度的90%。
      5.2.2 管道結構支承件和約束件所用鋼材的許用拉應力和壓應力不應超過其低屈服強度的60%;設計管道的設計院許用剪應力不應超過其低屈服強度的45%;支承應力(端面承壓)不應超過其低屈服強度的90%。
      5.2.3 管道及管件強度驗算的應力限用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根據設計內壓力計算出的應力值不應超過鋼管的許用應力;
          2 對于輸送加熱油品的管道,當管道軸向受約束時,其當量應力不得超過鋼管低屈服強度的90%;當管道軸向不受約束時,熱脹當量應力不得超過鋼管的許用應力;
          3 架空結構構件的強度驗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油氣輸送管道跨越工程設計規范》GB 50459的有關規定。
      5.2.4 管道及管件由于載荷、可變載荷所產生的軸向應力之和,不應超過鋼管的低屈服強度的80%,設計管道的設計院但不應將地震作用和風載荷同時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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