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儲氣罐圖紙的公司甲類廠房與鐵路的防火間距,主要考慮機車飛火對廠房的影響和發生火災或爆炸時,對鐵路正常運行的影響。內燃機車當燃油霧化不好時,排氣管仍會噴火星,因此應與蒸汽機車一樣要求,不能減小其間距。當廠外鐵路與國家鐵路干線相鄰時,防火間距除執行本條規定外,尚應符合有關規范的規定,如《鐵路工程設計防火規范》TB 10063等。
專為某一甲類廠房運送物料而設計的鐵路裝卸線,當有安全措施時,此裝卸線與廠房的間距可不受20m間距的限制。如機車進入裝卸線時,關閉機車灰箱、設置阻火罩、車廂頂進并在裝甲類物品的車輛之間停放隔離車輛等阻止機車火星散發和防止影響廠房安全的措施,設計儲氣罐圖紙的公司均可認為是安全措施。
廠外道路,如道路已成型不會再擴寬,則按現有道路的近路邊算起;如有擴寬計劃,則要按其規劃路的路邊算起。廠內主要道路,一般為連接廠內主要建筑或功能區的道路,車流量較大。次要道路,則反之。
3.4.4 本條為條文。本條規定了高層廠房與各類儲罐、設計儲氣罐圖紙的公司堆場的防火間距。
高層廠房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規范第4.2.1條的規定執行,與甲、乙、丙類液體裝卸鶴管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規范第4.2.8條的規定執行,與濕式可燃氣體儲罐或罐區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規范表4.3.1的規定執行,與濕式氧氣儲罐或罐區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規范表4.3.3的規定執行,設計儲氣罐圖紙的公司與液化天然氣儲罐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規范表4.3.8的規定執行,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間距按本規范表4.4.1的規定執行,與可燃材料堆場的防火間距應按本規范表4.5.1的規定執行。高層廠房、倉庫與上述儲罐、堆場的防火間距,凡小于13m者,仍應按13m確定。
3.4.5 本條根據上面幾條說明的情況和本規范第3.4.1條、第5.2.2條規定的防火間距,考慮建筑及其滅火救援需要,設計儲氣罐圖紙的公司規定了廠房與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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