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安裝登記本表碳鋼和低合金鋼的沖擊試驗數據適用于鎮靜鋼。
③ 抗拉強度大于650MPa的鋼材,沖擊功與650MPa材料相同。
4.3.11試樣應從同批、同規格、同樣加工、焊接和熱處理條件的材料中制取。
制造管道組成件用鋼材應符合下列規定:
4.4.1.1 Q235-A、Q235-B及Q235-C材料宜用于C及D類流體管道,壓力容器安裝登記且設計壓力不宜大于1.6MPa。Q235-A·F材料僅宜用于輸送D類流體的管道及設計溫度小于或等于250℃的管道支吊架。
4.4.1.2 奧氏體不銹鋼使用溫度高于525℃時,鋼中含碳量不應小于0.04%。
4.4.1.3 受壓管道組成件使用附錄A中表A.0.2所列的鋼板時,應對以下鋼板逐張進行超聲波檢測:
壓力容器安裝登記 低溫鋼厚度大于20mm。
(2) 20R及16MnR厚度大于30mm。
(3) 其他低合金鋼厚度大于25mm。
以上質量不應低于Ⅲ級。
(4) 對于調質鋼板不論厚度多少,均須檢測,質量不應低于Ⅱ級。
4.4.1.4 調質狀態供貨的鋼材,壓力容器安裝登記應按設計條件進行常溫或低溫沖擊試驗。
4.4.1.5 鋼材的使用狀態應按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設計指定供貨狀態與國家現
4.3.1 碳鋼和低、中合金鋼進行低溫沖擊試驗的溫度,是與現行國家標準《鋼制壓力容器》GB 150取得一致。即在-20℃及以下使用的低溫材料、焊縫和熱影響區都要做沖擊試驗。
4.3.2、4.3.3 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制壓力容器》GB 150的規定。
4.3.4 碳鋼材料在低溫低應力工況下,低使用溫度可降至-70℃并免做沖擊試驗。第4.3.4.2款是參照GB 150的規定。根據低溫低應力工況下使用溫度降低量,20#鋼管如加厚,在應力很低的情況下,可用于低于-20℃的寒冷地區及冷凍的系統中。
4.3.6 本條第(1)、(2)項曲線A、B參照了ASME B31.3的規定。曲線B開頭從-29℃改為-20℃。第(3)項參照GB 150的規定。
4.3.7~4.3.9 參照了ASME B31.3的規定。
4.3.10 材料的沖擊韌性試驗方法,按照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并采用V型缺口試樣。本規范的沖擊功數據與現行國家標準《鋼制壓力容器》GB 150的規定相符。壓力容器安裝登記這些數據與ASME B31.3的沖擊功數據是相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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